11月12日上午,我校在明故宫校区召开《南航章程》修订工作部署协调会,校党委副书记陶勇,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遥,校党委常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部长王晖出席会议,相关职能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王晖主持。
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苏州汇报了《南航章程》修订工作方案。本次章程修订工作以《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1号令)为依据,以2015年6月经由教育部核准实施的《南航章程》为基础,分为前期调研准备、修订建议征集、广泛征求意见、审议审定和报送核准等阶段进行,最终将形成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完善学校治理、反映师生诉求、体现南航特色的章程修正案。与会部门和学院负责同志围绕章程修订工作展开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陶勇强调,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法”,章程修订工作对于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他围绕《南航章程》修订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做好章程修订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水平的章程修订工作为学校制度建设做好顶层设计。二是要依法有据、稳妥审慎,要把法律法规政策修订调整的有关内容、把中央和上级部门的最新要求融入体现在修订的章程中。三是要集思广益、协同配合,科学有序、紧锣密鼓推进,把握好工作进度与节奏,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南航章程》修订任务。